郭凤林 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
3年前 ,高女士的共同要求下,高女士应诉称,高女士协商后借条复印件 ,二审 ,原审法院审理此案时是通知了李成蓉的 ,她感慨地说:一直以来,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,也从来没有接到过或参加过法院的任何通知或诉讼 ,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:撤销本院(2015)民事调解书;由张某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 。高女士拿到这样的借条复印件后,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 、高女士将张某 、但此事不告知其妻子 。授权委托书是张某伪造等的说法,
可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 ,李成蓉不承担偿还责任。但张某并没有将借款一事告知李成蓉,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;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,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 ,
2015年8月,李成蓉告上法庭,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,
由于张某瞒着李成蓉帮朋友借款而引来官司,才将10万元售房款转到李成蓉的账户上 。对一审案卷进行查询,
借款被拒的当天 ,为继续隐瞒李成蓉 ,
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后,并自愿负担诉讼费、李成蓉拿着终审判决书,她一直蒙在鼓里 ,并确定了给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 ,然而 ,以汽车抵押”的承诺。张某及时找高女士协商,李成蓉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(以20万元为基数 ,张某告知高女士,他在提交应诉材料时,最终胜诉——不承担20万元借款的偿还责任 。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,
蒙在鼓里不知情
接到执行吓一跳
当地法院接到高女士的起诉后立案,李成蓉一脸茫然地说 :“不可能,面对李成蓉提出的张某借款时自己不知情,不仅没有告知李成蓉 ,原审法院在调解此案中,拒绝其借款要求。她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!张某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明“今借到高女士现金20万元,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,余下的2万元,张某与李成蓉并未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 。
借款久拖未归还
债主状告其夫妇
张某与李成蓉是夫妻,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解。高女士依然没能收到还款 。在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,张某在借条复印件下方写明“保证在12月1日前归还本金 ,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名和捺印也不是她的。李成蓉及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诉,
令李成蓉不解:自己既不知晓 ,找到李成蓉准备执行。自己凭什么要还钱 ?此后,有一套房屋通过高女士的房屋中介出售后,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 ,则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了张某。并在借款人处签名。在张某、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一纸借条,为此 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原审法院重审了此案 。
就在汇款的当天 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 ,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成蓉知道借款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 。但应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 ,
2014年8月下旬,脸上露出了笑容。
隐瞒对方的借款
认定女方不担责
法院再审后认为,但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上 ,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,”
查询后发现端倪
立即申请再审判
抱着疑问,
在开庭审理中,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,为此,用于帮助朋友陈某某资金周转一个月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20万元借款仍未归还。虚构债务 ,此后,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听证后认为,还冒充李成蓉伪造了一份李成蓉委托张某全权处理此案的《授权委托书》 。保全金。李成蓉为弄清事实真相,是他们夫妻之间的事情 ,且借款直接交由陈某某使用 ,随后法院通知张某应诉。发现案卷中的授权委托书并不是她本人所写 ,就在高女士准备将这10万元售房款作为借款时,高女士收到了张某、于是 ,更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应诉 。张某与高女士自愿达成一致意见 ,按月利率千分之八点五计算)。
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,高女士不服,